2月3日,省住建厅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全省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任务和措施。
会议指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厅上下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紧急成立了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印发了《关于扎实做好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致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一封信》《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厅机关加强疫情防控十项措施。各级值班人员克服困难、认真负责,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很多同志自觉放弃休假、加班加点,为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展现了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过硬的工作作风。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紧迫性和不确定性,把做好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四个意识"牢固不牢固、"四个自信"坚定不坚定、"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现实检验。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在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和网络中找准定位,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明确,全省住建系统要立足行业职能,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为疫情防控大局作贡献。一是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密集型活动,防止出现人员交叉感染。加强城市公园防控,暂停商品房集中促销活动,严控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大力推行"一网通办",鼓励窗口业务在线办理。督促行业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延迟开复工的通知要求,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开复工时间,除涉及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必需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重点项目外,能延迟的一律延迟。二是充分发挥行业作用,全力保持城市日常运转。加强环卫保洁,在人口集中区域,视情增设垃圾容器,增加收集清运频次,防止出现垃圾堆积,防止二次污染。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监测管理,确保供水、供气、供暖充足稳定,为居民正常生活和抗击疫情提供坚实保障。三是增强全局观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自觉接受当地社区居委会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监管工作,加大公共区域通风换气、消毒杀菌、清扫保洁力度。严格落实小区人员管控、登记等工作,有条件的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立体温监测点,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异常情况。四是提高防护意识和能力,确保自身安全。要加强自我防护,采取必要防护措施,自觉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减少外出和人员聚集;积极向家人、亲友宣传讲解疫情防控知识,引导他们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阻断疫情传播。要加大办公区域消毒频次,提倡网络办公,尽量减少会面交流、集中开会和出差等活动。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扬忠诚担当、敢打硬仗的优良传统和铁军精神,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检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的试金石和磨刀石,让党旗高高飘扬在住建系统疫情防控第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