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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分类:
泰建要闻
发布时间:
2019/03/25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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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

  现将市建筑工程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泰建管发[2015]37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部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泰建管发〔2015〕37号

泰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

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建管局,泰安高新区建设局,各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泰建发〔2015〕115号)要求,为确保元旦、春节和各级“两会”期间全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两节”将至,人心比较浮动,不安全因素增多,同时各级“两会”陆续召开,加上冬季气候寒冷干燥,恶劣天气增多,是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易发期,又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敏感时期。各县(市、区)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始终保持高度警觉。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把加强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作为十分突出的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现场,落实到人员,为明年工作起好步、开好局。

  二、突出重点工作,认真抓好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落实各级安全会议精神,总结前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经验做法,按照制定的集中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对所有的施工现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系统、彻底地检查。认真排查施工现场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火、防触电、防中毒等安全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已竣工收尾和暂停施工的工程,要督促工程项目部落实断电、断水和封堵建筑物入口的措施,尤其要做好位于居民居住区内在建工程易燃材料、物品的防火措施。对于节日期间继续施工的工程,要落实企业领导班子和项目管理人员值班带班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合理安排好职工的工作、休息时间,确保集中行动的实效,确保今冬明春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加强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各施工现场要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各参建单位迅速开展针对现场消防器材、消防水源、专兼职消防人员、临时设施、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使用管理、应急预案等内容的专项检查。特别是现场活动板房材料的阻燃性、工人宿舍防火设施及用电管理等应作为检查重点。确保消防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泰安市扬尘防治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确保每个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三、坚持程序标准,严把节后复工关

  在建工程项目节后复工前,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联合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符合复工安全生产条件的,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复工申请,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确认,签署复工意见后复工,复工审批文件要报当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查。未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签字确认的项目一律不得复工。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针对现场复工后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未开展复工安全检查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擅自复工的,监督机构应责令工程停工整改,并按照职责权限对工程项目各安全责任主体进行处罚。

  各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建筑企业职工安全教育暂行规定》,在复工前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有关的书面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四、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准备

  各县(市、区)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安排好应急物资设备和抢险队伍,保持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全市建筑施工安全24小时值班电话:15205383468。

 

 

泰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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